软件开发合同违约纠纷
更新时间:2019-04-10 00:00:35
问题描述:
2017年7月,我受泉州某甲方公司委托,进行软件开发。过程中,对方提出新的需求,导致未能如期完成。合同总款项是4.2w,预付款是1.26w,最终我退回0.5w,剩下的0.76w作为我个人的劳动补偿,但这事未得到甲方的接受、认可。双方也并未签署解除协议书。
2017年底,甲方公司另外委托其他个人,开发了该软件,花了9w元。
2018年3月,甲方以我违约为由起诉,诉讼请求:退回剩余款项,赔偿其多花的钱4.8w,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这样的官司,我胜算几何?求解(开庭时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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