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多付款。不认所建设的项目(建设的项目并没有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是不是要坐牢呀。
更新时间:2018-03-25 18:41:58
问题描述:
老师,你好。15年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公司新建项目必须要当地社区居委会或者物业签约的合同才能立项拨款施工。当时公司催到要进度,然而有些社区支持我们建设,但是不和我们签合同。我们自己私刻社区业主委员会的章(该章没有侵犯任何一个单位,完全是虚拟的)进行签约合同。然后公司根据此合同进行立项,立项建设完工后,公司工程部(分公司工程部,总公司工程部)来验收合格并拨款。拨的款金额是根据建设量验收并合格,并没有多付款。现在公司发现这个合同章是假的,不认所建设的项目(建设的项目并没有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相反这些工程项目还给公司带来收益了的),而拨的款是我们的提成(正常合同的话是我们的提成)。公司现在报警处理。警察已经立案,而我们涉案的三人均以职务侵占罪被审问,每个人涉及金额是32900元。现在该案件已经移交法院5个月了,还没有通知审判。现在很焦急,请问老师,这个钱是必须退?在没有退的情况下,是不是要坐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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