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布的活动文章中有一些数据,我没有注明出处,请问出发的力度和标准
更新时间:2018-03-24 10:30:46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是2017年6月份与某某合作发了几期防盗锁芯安全升级活动,当时在活动文字中有一些防盗锁芯技术开锁的时间数据,但是这些数据我没有注明数据的出处,因此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我处罚人民币10万元,请问这是合理的吗,另外这些技术开启锁芯的数据我之前也有开启的实践经验和试验,(因为本人就是开锁行业从事人员)谢谢律师,给您添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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