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二手房,那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工程监理签字盖的公司公章
更新时间:2018-03-17 10:10:34
问题描述: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85平米的套二,想要在入住前重新装修厕所和厨房,全屋粉刷,然后做一个衣橱和鞋柜。于是找到了觅糖装修公司。2017年11月5号签订合同,合同约定2018年1月18号完成装修。但直到12月底,该公司只做了铲除的工作,眼看不能按时交场,我仔细查看了合同,发现合同中有一条: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交场,乙方支付甲方30元每天的违约金。于是我找到装修公司,询问装修进度。工程监理回复我2018年2月12号交场给我。我又和该公司签了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规定: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2月12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30元每天的违约金,如超过2月12日还未交场,乙方需按照300元每天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并且工程尾款需待乙方完全交场给甲方之后,扣除违约金,甲方支付余额给乙方。但是直到今天,也就是2018年3月17日,该装修公司不仅未完成装修,甚至工程还未过半。该合同当时是由我和设计师双方签字,装修公司盖了公章,但我并未看到该公司给设计师授权的文件,且该设计师已经离职。那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工程监理签字盖的公司公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现在工程还未过半,装修公司也已经二度违约,我是否可以要求其退还我之前交的工程款?且我装修之前该房是租出去的,每月有2600元的租金收入。由于装修公司的原因已经导致房子空置4个多月,这期间的租金是否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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