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有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06-07-10 01:53:0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在市区租了一套两室一厅,自己拟订了一份合同,并与房东签定十个月的租期,以季度来支付.现在刚住了一个季度,刚把下个季度的房租交齐.使我没想到的是,与我签合同的不是房东,是房东的女朋友,他们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房东在国外长期居住,把房子交个他的女朋友看管,但是他的女朋友在房东出国的三年内将房子对外租赁,还慌称自己是房东的妻子.但是我们在签合同的时候,他的女朋友却出示了房产证,以此让我们更加相信她是房东的妻子,通过房产证和屋内物品,使我感觉到她就是真正的房东.
可惜的是房东昨天刚从国外回来了,今天看见自己的房子在不得知的情况下被租赁出去,自己很恼火,让我们在短期内搬出去,自己没有住的地方,要回来住.至于我们的损失他让我们去找他的女朋友,他现在和他的女朋友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不知道如何去面对一个60多岁的房东.走,我们的损失如何去弥补,我们,的合同是否生效;留,一个孤苦老头去哪住.
我不知道如何去处理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合同是否有效,即使是自己退出,再寻找新的住处,我能得到多少的损失赔偿,房租能要回来吗,真正的房东承担什么责任,双方在合同上只签了字,并没有通过公证机构来监督,能起到法律效应吗?
附件中是我们的合同内容.
谢谢,希望能及早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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