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8-02-24 16:58:57
问题描述:
1997年上班,2001年企业改制,改制后由原主管单位反聘后上班至2007年,2007年又由主管单位报请县政府领导同意,经县人事局参与的竞争上岗后继续签订合同在单位上班至2011年底,期间已连续10年了,2012年初至2017年底,单位为了减轻经济压力,给我们转成了公益性岗位,现又要给我们转成劳务派谴,现本人不想转成劳务派谴,请问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