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中旬工伤鉴定为4级伤残,想问一下核算工资的具体时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有没有法律规定期限
更新时间:2018-02-08 20:00:43
问题描述:
2016年3月出的工伤,左大腿膝盖以上截肢,6月出院住院期间没有任何纠纷。2017年4月中旬工伤鉴定为4级伤残,直到2018年2月每月工资还是1500元,原在职期间月工资不低于4500元,去单位工伤管理科问,答复说月平均工资的基数和劳动局核算的不一致,想问一下核算工资的具体时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有没有法律规定期限,例如规定多久内必须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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