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签订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29日。请问该如何认定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已签竣工协议,是否需
更新时间:2018-02-27 14:10:06
问题描述:
业主与装修公司于2016年10月签订装修合同,为参与装修款10年返回的活动,业主交了工程全款约20多万。装修公司于2017年8月正式开工,装修合同签订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29日。期间2017年10月,为履行2016年签订的返款活动,在装修公司的要求下签订了竣工协议(装修公司涉嫌欺骗业主),事实上当时并未竣工,全屋定制家具至今也一直没做。对于工期的严重拖延,期间双方沟通过多次,装修公司的多个相关人员多次欺骗业主,一会儿说已下单在做,一会儿又说没有做,至今在已延期100多天的基础上,仍给不了准信是否开始做,什么时候能做完。请问该如何认定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已签竣工协议,但事实并未完工,是否需要赔延期违约金)?如何约束装修公司尽快完成装修?是否能要求装修公司除违约金之外的赔偿?(延期几月的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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