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后的楼房,有没有权利继承?4.我对象又不想起诉我公公进行我婆婆去世后的遗产继承
更新时间:2018-02-05 13:18:54
问题描述:
我公公是我对象的继父,我对象8岁跟着他妈妈(时间是1990年)到的公公家(登记结婚了),婆婆于2013年去世,留下了两栋平房和17万人民币的存款,房子都写的我公公的名,但是属于两人婚后共同建造的房子,存款也是公公和婆婆的共同存款。
公公于2014年又找了个老伴同居,没有登记,当时,这个老伴有两个女儿(其中,大女儿已经结婚生子,小女儿在读大学),所以公公供新老伴的女儿上了三年大学直至毕业,同居期间,所有的费用都是公公在出,新老伴没出过任何费用。
请问,假如公公去世后,没有立遗嘱,
1.这两栋房子和17万存款,新老伴和她的两个女儿有没有权利继承?
2.两人同居期间所购置的物品(都是公公的退休金买的)新老伴及她的两个女儿有没有权利继承?
3.我们现在两栋平房面临旧村改造,改造后的楼房,新老伴及她的两个女儿有没有权利继承?
4.我对象又不想起诉我公公进行我婆婆去世后的遗产继承,假如新老伴和她的两个女儿有继承权,是不是不管多少年之后,我公公去世后,也得我对象先继承我婆婆的那部分,然后再分割属于我公公的遗产?
感觉真复杂呀,希望大家帮帮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