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2号,2018年还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9-06-16 04:57:28
问题描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8〕2号,现在还有效吗?
原告(公司)不服被告(市人社局)对第三人的工伤认定,起诉到皇姑区法院,7个月了也不判决,多次电话问说合议没定完,今天法官说,被告已撤销对第三人的工伤认定,原告(公司)也撤诉了,等法院裁定书。(我说我第三人不同意、也不知道,被告撤销工伤认定和原告撤诉这事情,没人告诉我),法官说只看原告申请撤诉书,按行政诉讼法裁定的,没有别的撤诉规定 ,撤销工伤认定找被告(市人社局)。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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