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上级公司高管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协议,如何划分还款责任和规避风险?
更新时间:2018-01-24 14:57:24
问题描述:
三年前下属公司一笔借款,要求上级公司高管签订个人担保协议,我是其中之一,没有任何抵押物和反担保物,当时认为是公司行为,而且公司要求必须签字,不签不行,所有高管一共7人签字。 现该下属公司经营不善陷入倒闭,债主公司起诉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问题1:上述担保是否属于上级公司的公司行为,还是必须由个人承担还款责任?明显责权利不对等条款是否受法律任何? 问题2:担保7人中,有1人离职、1人去世,担保责任是否还在?还是由剩余5人承担所有责任? 问题3:担保人中有一人是上级公司控股大股东,其余为参股小股东,还款责任是按照人头划分,还是按照股权比例划分? 我愿意按照股权比例甚至1/7承担责任,但不接受更大的损失; 问题4:未来如果我离职,大股东如果勾结原告方,要求我个人承担所有担保责任,我如何应对?是否可以立即起诉大股东和其他3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还款责任?能否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大股东的个人财产?(这些制约机制能否有效制止大股东逃避责任或侵权?) 问题5:时任总经理已去世,但当时和公司签过一份协议(盖过公章),承认当时的担保属于公司行为,如果后续出现法律纠纷和赔偿问题,均由公司承担,这份协议能否免除个人的担保责任,或能否用来防止问题4的产生?(该证据并未向法院出具,因为问题4尚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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