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案陈述,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更新时间:2018-01-08 18:47:19
问题描述:
某女失业数年,生活所迫,2012年起在一私营企业打工至今,虽然形成事实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有工作证据和工资证明),但一直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也未报劳动局备案立户缴纳社保。只是每月按出勤日发工资,且经常拖延数月。因年龄关系,为了能保住这份工作不敢要求签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也不敢要求劳动仲裁。至2017年9月25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虽然没签,但法律视为已签)。这种情况下,能否根据劳动合同法追讨2012.01-2017.08期间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承担法定社保给个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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