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开了15天的病假。又给开了15天病假。这务工保险公司不赔怎么算?我可以获取哪些补偿费用(务工
更新时间:2018-01-11 16:24:20
问题描述:
老婆带着5周多的孩子骑电动车被轿车撞了。轿车全责!老婆出事那天在医院检查没骨折之类的,就脚踝处缝了10+针。住院5天左右出了院,院方开了15天的病假。孩子头顶骨折,医生建议自己在家修养。一个月后准备跟对方去保险公司处理这事,但老婆脚一直没消肿,就又去医院复查了一遍,医生说有骨痂,又给开了15天病假。但我老婆中间修养的天数是不在病假条期间的。现在有三个问题。1:这务工保险公司不赔怎么算?可以找他个人算吗?2:我可以获取哪些补偿费用(务工、营养之类的)营养费的标准又是多少?(
南京的)3:我5岁的儿子那边就没有任何说法吗?(一个月后复查还是有骨折迹象,但还是建议回家休养)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后遗症啥的。谢谢老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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