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1月1日与现在事业单位签定了固定期合同(每年一签),现在已经签了两次,该签第三次
更新时间:2017-12-31 08:37:41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于2016年1月1日与现在事业单位签定了固定期合同(每年一签),现在已经签了两次,该签第三次了,但由于刚招聘我的领导,也是法人退休了,现在新领导要我再续签合同时,要降薪,从5400降到2500,说这是单位统一要求,合同工要统一工资,但我当时进单位面试时,就是比其他合同工工资要高,如果低于5400我就不干,当时单位也同意并签了合同,过了两年又以我工资过高,要降薪,我也完全胜任这个岗位的工作,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我该怎样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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