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同居关系没有共同子女。我们是同居关系没有共同子女。请问律师我有这个义务吗?
更新时间:2017-12-18 20:31:21
问题描述:
我们是同居关系没有共同子女。典房契约上我与女方与夫妻名义签了名并印了手指纹。请问律师我有这个义务吗?
我们是同居关系没有共同子女。因新房子装修钱不够,故将女方的老房租给别人住五年,租来十五万用来装修。租房契约上我与女方与夫妻名义签了名并印了手指纹。现因种种原因无法共同生活,房子我也有份出钱房子写的是女方的名。如今我与她分手房子全归她,我出的一部分钱做为补偿,现在女方用合同做威胁要我尝还这十五万租房的钱,请问律师我有这个义务吗?我如今已是人财两空我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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