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租的房子因为没有装修所以出租人先让我暂住另一个地方,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我所交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7-11-22 15:46:43
问题描述:
我是承租人,之前租的房子因为没有装修所以出租人先让我暂住另一个地方,说是到11.11号便可以装修好搬过去,但是11.11我去看了房子,根本就没有装修好,窗户关不上,而且门把手也是坏了,第一次看完之后他说去保修,让我在这边在住几天,可是第二次去看还是那样,就没走保修,现在她让我搬过去,可是这种情况我问的搬,当初说的和现在简直两样,我可不可以解除合同,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我所交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