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3月份,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对方阿姨从人行道逆行到非机动车道逆行行驶,导致我们相撞,阿姨说屁股
更新时间:2017-11-30 18:24:46
问题描述:
17年3月份,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对方阿姨从人行道逆行到非机动车道逆行行驶,导致我们相撞,阿姨说屁股疼,当时我报警了警察出具了处理单让15内到交警队处理,扣留了我的电动车和他的自行车。然后我出钱叫车送她去医院,医药费都是我付的,医院检查没有问题。随后找他到交警队解决,对方各种理由推迟至今没去,我该怎么办?一直不处理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