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没下病危通知书,病人突然死亡有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7-11-16 12:07:36
问题描述:
这到底属于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失?
我是巩义xx镇李xx的妻子,因我丈夫平日喜欢喝酒,为其身体考虑,经多方打听xx医院可以戒酒,2017年9月25上午十一时把我老公送到xx医院,接诊的是邵xx院长,经过各项测试检查,在保证我先生无身体疾病的前提下,十一点半左右入院,到9月26日早上七时,邵院长打来电话说我老公呼吸困难送往巩义市xx医院抢救,我儿子于7.30左右赶到xx医院,被xx医院急诊大夫告知人在7点左右xx医院送来的时候已经没有呼吸,抢救半个小时依旧没有恢复心跳呼吸后送往太平间。 当日早上9时左右,我们家属前往太平间,我先生仅穿了一件秋衣,下身无一物,嘴脸乌青,、脖子及前胸发紫,发青。左侧胳膊肘心处有一处黑针眼。院方给的结论是猝死,说早上6点我老公突发抽搐,血压升高,医生赶紧降压,却降的太低,没升上来,赶紧用私家车让我老公转院,却在半路我老公停止了心跳!一天之间我老公就不明不白与我们阴阳两世!死的好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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