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学校的一名职工,通过学校组织的笔试,面试,最终进入了学院的试工环节,经过试工等综合评价,我的排
更新时间:2017-11-15 18:35:13
问题描述:
我是某学校的一名职工,通过学校组织的笔试,面试,最终进入了学院的试工环节,经过试工等综合评价,我的排名为第二名,这次学院招聘名额为2人,6人投票,第一名赞成票为4票,我为3票,由此上报学校,学校人事处将我的票数打回学院,称平票算作废票处理,我院领导由于没有及时解读政策,导致发生此事,最终与人事处沟通,同意进行二次投票,我已高票通过,但最终学校还是以只承认第一次不承认第二次理由驳回了我,我找学院申诉,学院怕承担责任,不愿意帮我,我找学校,学校认为就算是6票通过,也可以不要你,这种理由我想咨询是否合理?是否应该由我个人来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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