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延未签合同;但一直拖延未签劳动合同,工作时间超出国家规定一周40小时,应该怎么算公正?
更新时间:2017-11-17 17:26:53
问题描述:
9月开始工作,公司拖延未签合同;10月公司以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给到我工作内容、基本薪资6k,但一直拖延未签劳动合同,10下旬双方就工作关系不能达成一致,离职,主要原因:迟迟不签正式合同、工作时间超出国家规定一周40小时,公司结算10月薪酬(实际工作日12天)6000*0.8/21.75*12,(0.8公司认为属于试用期但实际超过试用期,个人私营公司老板简直法盲),我不接受,10月工作日17天正常应该6000/17*12,应该怎么算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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