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老爸因工死亡,爸爸突然死亡留下3个年幼子女和37岁的妈妈,单位有给抚恤金,(当初是这样分配
更新时间:2017-11-13 14:01:51
问题描述:
1993年老爸因工死亡,爸爸突然死亡留下3个年幼子女和37岁的妈妈,单位有给抚恤金,(当初是这样分配的:爷爷奶奶是农村户口每人每月15元(共30元/月),我们是城镇户口每人每月35元(共140元)。
我们成年后,现在只有妈妈和奶奶两人领取抚恤金。因为以前是爷爷在世时决定并口头对妈妈承诺:只要妈妈一人抚养三个年幼子女成人,抚恤金全部入到妈妈帐户,后来妈妈都是取现金每月给爷爷奶奶生活费的。
奶奶和爷爷共育有6子1女,(7个子女)06年爷爷已过世。今年4月份奶奶扭伤腿住院,妈妈还是取现金拿回家给奶奶做医药费用的。姑姑和5个叔伯都觉得妈妈取现给的钱太少了,现在整天在找我们闹,要妈妈将这20多年领取的抚恤再拿一半出来给奶奶,妈妈很无奈9月份去银行打流水时才发现2017年5月份已经分户,分户后妈妈和奶奶各领取抚恤金的50%。 姑姑现在还在老家那边闹到十里八乡都说妈妈不给钱奶奶,这件事对妈妈的打击和伤害很大,妈妈60多岁了很在意别老家人对她的看法。对于这件事,妈妈表示不服,到爸爸单位当地的人力资源职会保障局去了2次,想问清楚妈妈现在实际是否只可以领取50%的抚恤金,是否有文件规定的?但是没有人能正面的给予回答,也没有人能出示任何相关文件,甚至说这样分是为了公平起见,让我们去广东省矿物局去问。我们都不知道广东省矿物局在哪?怎么去?去了又要找谁?是否又能帮我们解惑呢?
妈妈现在一想起老爸不在的这二十几年来所经历的苦难就默默流泪,心里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但是现在我们很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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