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教师调动
更新时间:2017-11-07 20:33:09
问题描述:
我是在编教师,已经在原单位工作9年。今年经过公招,于9月份开始现单位(与原单位同市不同区)上班。此前的相关手续办完之后,我于今年11月份到原单位所在人社局提档案(我们原单位教师档案由人社局签字同意后才能提),人社局以扶贫攻坚项目为理由说区委出了新文件原则上禁止教师、医生队伍的调动,并说如果我们不回原单位上班就要将我清退(原单位从九月份就没有给我发工资了)。我想问一下,人社局的相关做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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