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无任何医疗差错,这根本就是对病人的不负责任”,我想就我这情况申请劳动仲裁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7-11-07 15:02:3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崇州这边一乡镇卫生院的自聘针灸理疗医师,在该院上班三年四个月,期间无任何医疗差错,无任何投诉。10月7日我院因为有名住院医师辞职了,住院部缺人,副院长让我去顶几天班,我原本答应了,想着能帮就帮,不曾想10月8号听说领导给我排班在10月11号的夜班,我去找领导,说“我上班这三年多以来一直从事的针灸理疗工作,临床上的处理病人事没怎么接触,已有的知识还停留在书本上,而这远远不够,时间这么紧,这根本就是对病人的不负责任”,结果领导说“你干就干,不干就走人”,我说“我又没犯错,我是不会走的”。于是10月10日我收到院方的解聘通知书(因为本院的管理方针和业务发展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工作理念/能力均不符合医院的要求,故请您于2017年10月31日离开本院)。收到解聘通知书后我也是照常上班,于10月31日给我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单位与XX于2017年10月31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从2014年7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赔偿是给我四个月的档案工资,一个月2026,而我这一年平均每月四千多。对于这个解聘结果和赔偿结果我都非常不服,我一个正规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有执业医师证,从业期间无任何过错,病人对我也是一致好评,院方就只是给我几千块钱让我走人,心里非常难受,我一心为病人为医院结果就这下场,太让人寒心了。我想就我这情况申请劳动仲裁该怎么做,能得到哪些赔偿,能有多少赔偿金,胜诉的几率有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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