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之后,单位给我报销了全部医疗费用也发给我了看病期间的工资,但是不愿意给我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我自己去劳动局申请办理工伤手续时,单位就不承认我们之间的劳动关系了,当我通过劳动仲裁来确定劳动关系时,他们
更新时间:2008-06-18 08:20:37
问题描述:
我是一位外来务工人员,刚来广州越秀区不久,现在越秀区空军军区管理区下的一家中型饭店学厨,前段时间上班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右手食指末端被搅肉机给搅断了小半截手指,指甲以上的那些手指没有了,请问我这算是工伤吗?因为刚来这里不久就发生了事故,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工伤保险!至今还一直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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