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
更新时间:2017-11-09 20:42:55
问题描述:
敬爱的律师
您好。大概是7、8年前,叔叔在开大型运输车回家的途中倒车时,一名中年男子骑行摩托车飞速从后方驶来,由于路面颠簸加之摩托车行驶速度快,该中年男子摔倒并滑到叔叔的大车底部叔叔迅速刹车,但是仍使中年男子受伤。事后,叔叔迅速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直至其康复花费十余万元,叔叔态度一直十分积极。但是无奈,中年男子的父亲丝毫不顾及叔叔的积极态度将叔叔告至法院,并一口咬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全在叔叔,并对叔叔进行了侮辱性的语言攻击。叔叔法律意识淡薄加之一时气愤,对原告提出的所有问题都没有进行反驳。法院最终判定叔叔赔偿60余万元,叔叔生气心想对法律的任何判决拒不执行,不予赔偿。几年来,原告不断通过法院来找叔叔,给叔叔带来了巨大的生活压力与身心上的折磨。近期,在法院再一次来传唤叔叔时,叔叔无奈只能通过朋友寻求解决办法。通过一些途径,叔叔的朋友向叔叔回复说:"法院经勘查发现叔叔已与婶婶离婚名下也无资产,不具赔偿能力,予以结案。今后原告再找邢台县法院或者公安局时,将不予受理。”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我想咨询这样几个问题:1、按叔叔的朋友所言,这件事情是否算是已经终结。2、结案时法院是否需要开具相应的书面说明给与原被告双方。3、原告将来是否还有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如果有我们该如何维权呢?4、如果说事情已经终结,叔叔和婶婶如果以后复婚对结果是否还会有影响。
真是麻烦您了,律师朋友。在这里先对您报以万分的感谢。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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