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非盈利性的机构。原始创办人把当时的二百万中的一百万(多年的积蓄)导致今天一百万元没有法律
更新时间:2017-11-08 08:52:4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希望你能帮到我。
我们是一家非盈利性的机构。今天要咨询的问题是股权方面的事。
我先把事情简短说一下:该机构创立已经二十七年,前二十一年是属于一个人投资的机构,投资三百万,其中单位职工集资一百万,答应给百分之七的利息。六年前的2011年该机构变成了股份制。
现在的问题是:原始创办人把当时的二百万中的一百万(多年的积蓄)也就是机构的利润没有算作他个人的股份。致使总股本只有二百万。导致今天一百万元没有法律意义的股权人。
今天原创办人的后人想让一百万算股权。该怎么办。找什么政府机构,或者公证机构可办理。
先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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