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06-06-18 15:26:01
问题描述:
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是这样的规定:出卖人应当将经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正常使用。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房屋建筑必须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已经施工、设计、工程监理、勘查等单位审核通过;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规划设计已获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消防、环保已获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的认可等内容。可见商品房要达到使用标准,开发商在交付时除应提供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外,还应提供消防、环保、电梯等单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即取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水、电、煤气等配套设施必须安装到位且能正常使用。这就是商品房的交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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