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此款在市内又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子,意思为用拆迁款购房,但房子登记了我们夫妻双方名字,算是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7-10-28 20:43:27
问题描述:
我爷爷名下有一套房,爷爷过世后一直没有过户,爷爷下面有六个子女,其中一人过世,是我父亲,房子在我婚内征收,家属签字全权委托我办理收款,拆迁得了40多万,用此款在市内又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子,意思为用拆迁款购房,做为爷爷祖屋的延续,但房子登记了我们夫妻双方名字,算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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