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无子女)但条件也都还不错,谈请老人做出什么书面证明,是否享有权利)
更新时间:2017-10-25 20:47:0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事实是这样的:
有户人家,老大(男已故,生1男1女),老二(男,生1女),老三(男,离异,无子女),老四(女,生1男),老五(女,生1男),老六(男,婚后无子女)。他们父亲(86岁)健在,父亲几年前娶了保姆,保姆具体有几个孩子不详,听说在周边的农村。
1、几天前,老三过世了,因为离异无子女,目前有房产一套,车一辆,少量存款,该怎么划分,谁享有分割的权利,比例如何计算?(兄妹关系有亲疏,但条件也都还不错,您给个大概比例。备注:老三生前曾对老四大妹妹生的男孩儿特别偏爱,几个兄妹也都知道,但是因为脑溢血52岁猝死,谁也没想到,也没遗嘱什么,男孩儿也无法拿出相比较另外孩子多尽了赡养义务的凭证)
2、86岁的高干老父亲,身体康健,思维清晰,几年前娶了保姆,几个子女除了老二,事后才知道。保姆也说了,老父仙逝后单位系统内,会有490元/月的遗孀费,最后质疑的事情不了了之。保姆比老父小20多岁,风湿腿脚行动不便,但思维清晰为人低调话少,相安无事几年了。
是这样,如果老父亲不在了,他的个人资产亲生几个子女怎么划分,(保姆也有子女,从未来往,也不知悉几个子女),怎样在老人生命存续期间,合适的时机,谈请老人做出什么书面证明,可以将亲生子女的利益最大化?毕竟这么多年都是亲生子女的孝敬和相伴,保姆也就是继妻近几年才在老父生活中出现。是吧。(老人的第一个,第三个孩子已故,是否享有权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