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安徽合肥]自行车案件的一些疑问麻烦大家了!
更新时间:2008-03-25 13:53:42
问题描述:
律师,谢谢你了!现在事情已经过了1个多星期了,找到当时的证明人估计有些困难,估计没有人记得那天早晨发生的事了。他虽然受伤了,可是并不影响他正常的工作,因为他是负责人,并不需要主动做工作,就是说受伤的手可以没必要做出可能会影响伤势的行动,如果他不听从医生的指示而擅自行动,造成的结果我是否可以不必履行?我还有一个问题:
是不是说他在受伤时期造成了损失,他自己可以采取行动而未采取行动来弥补损失,这样的损失是否应该欲我来赔偿呢?
是不是说受伤的人在受伤期间可能的损失都应该由我来赔偿,包括他说的各种收入?
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应该算工伤?如果算工伤,而他本人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是不是应该由其单位负一部分责任?如果他自己就是老板,那由应该怎么样处理呢?
麻烦大家了!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