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昨晚我们公司同事3人去饭店吃饭,吃到
更新时间:2017-10-27 22:21:39
问题描述:
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昨晚我们公司同事3人去饭店吃饭,吃到一半时,来了几个认识的朋友也来这家饭店吃饭,他们找其他桌坐下后就来我们桌一起喝了一杯白酒,过了一会,我们又过去回敬了一杯,最后我们3人走的时候又去他们桌一起喝了一杯,今天早上他们桌有一个人急性猝死,整个喝酒过程中没有劝酒、强迫喝酒情况,而且我们走的时候那个人还是正常的,喝酒用的白酒杯是10g的小杯子,全程我们和他们桌一共只喝了3杯。这种情况我需要担负民事赔偿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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