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律师,我有个事情想咨询下,事情具体是这样的。本人在一家食品公司工作近5年,该公司实行上下班刷
更新时间:2017-10-22 10:19:45
问题描述:
你好彭律师,我有个事情想咨询下,事情具体是这样的。
本人在一家食品公司工作近5年,该公司实行上下班刷人脸打卡,同时门禁出入IC卡制度。但门禁出入制度一直执行并不严格。在国庆期间,因为工作关系本人申请加班三天应对车间生产,在此期间,本人在做完应做的具体工作后,中途有脱岗回去吃中饭,三天累计脱岗时间7小时。同时存侥幸心理,借了同事的门禁IC卡进出公司。
10月20号,我收到公司行政警告处分,说现在公司严查门禁,我在9月26号的时候走非物流通道(此类错误,之前不止我一个人违反,但无人因此事受处罚),10月21日,人资又通知我签单,单上只注明10月1日脱岗及借门禁卡之事,给我行政警告处分。我公司规定,两次行政警告记过,记过两次直接开除。
像这种类似的出入门禁的错误,因为之前的管理松懈带来的忽视。有很多,如果翻以前的记录,每次都算一次的话,我很快就会达到公司开除的标准。而这种事情,公司很多员工都有同类似的情况,但别人都只是用多次违犯,然后只一个处罚就完了。
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明显是公司有针对性的累计处罚,以达到曲线开除我的目的。
如果以上情况属实,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去应对。盼回复。
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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