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部门的工作必须加班完成并且没有加班费用和调休时间,要我签服务合同,加班也没有加班费和调休单
更新时间:2017-10-12 09:03:50
问题描述:
我在一个研究所任职,任职期间考上在职研究生,但需要工作日上课两到三天每周。起初研究所所长口头同意:在不扣工资的情况下正常上课,但是部门的工作必须加班完成并且没有加班费用和调休时间,并且扣除部分年终奖金。就读期间我还给部门介绍项目总计五万左右。现在换了新所长需要考勤卡,人事部门突然变卦,要我签服务合同,他按照我没有上班的天数算出我欠单位二十余万,如果签署服务期合同,中途走人需要赔偿这些款项。但是我没有耽误任何工作,加班也没有加班费和调休单,而且给单位介绍了一些项目,但到我创造出的价值不应该也要算一笔账吗?换了一个领导就变卦,我读书的费用是我自己承担的。我想知道他们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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