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公司以工作失职扣我全部工资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6-06-11 07:17:00
问题描述:
我从2004年9月12日进入福州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工作至2006年5月1日正式离职
04年9月份在驰达汽贸任销售顾问。05年6月调入售后部从事配件销售工作,职位为::配件销售(在没有办任何交接手续的情况下)我和另外一个同事接管了配件库房。按配件库房规定,每个月配件库房要盘点一次,盘点后,配件盘点少了,公司以配件价值打7。5折由配件管理人员分摊赔偿。2006年4月26日盘点,由4人一起盘点,(因为库房较大)。当天盘点完。2006年4月29日,我替上辞职表格,公司已批准我辞职,2006年5月1日,我正式离开岗位。每月15号是公司发放工资日,以转帐形式。到6月1日我发现工资没有到帐,咨询公司财务部,得知,4月26日盘点,配件库房总共少了1567.5元的配件,配件以7。5折计算,约1190元。从我工资扣除,我工资4月份为978元。(这些情况公司都没有通知我签字),就直接从我工资扣除。可是配件少了1567.5多元是没有单据来证实这些配件丢失,有些有单据只有一方人签字,都有没有双方人签字。而所有单据都在公司那里。
这些配件{1567.5}元如果是我工作失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我负全责!公司也要负其中的一些责任。1、因为在4月份当中由出现两次人事调动。从3月初公司派一位新员来(配件部门)实习,不久,该实习员工调到另外一个部门工作,这样剩我一个人来负责配件10多天,公司又派来一位实习生。这些实习生对配件的一些业务流程都不熟悉,难免会造成配件丢。2、公司4月1日更改上班制度时间,分成两班倒。一班是8点到晚上5点半,二班是:早九点到晚6点半。我一周上一班,一周上二班。导致一个小时半的上班时间没人值班。均由其他人员为值班。这是公司按排的。
我想
申请劳动仲裁
我能要回全部的工资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