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8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也和公司签署了一份补偿协议,请问一下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7-09-29 10:26:33
问题描述:
我2017年8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同时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控股)在2017年7月31日发了通知说明:从2017年9月1日起公司因年年亏损拟与所有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停止运营.我在2017年8月31日按公司要求办理了离职和工作交接,也和公司签署了一份补偿协议,里面也明确了补偿金额,但是到了现在9月28日了那个补偿费公司拖着一直不给,请问一下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