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无法继续工作,网上购物消费一万多,在女方第一次打电话要求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时候,能不能退?
更新时间:2017-09-22 16:40:53
问题描述:
去年十月女方(武汉)怀孕,男方(外地)男方心脏做过手术,男方未到年龄,未打结婚证,女方因工作性质,没有结婚证无法继续工作,男方口头承诺无论如何保小孩,不要工作,以后生活男方家保障,女方辞职了。双方办了酒,男方给了十万彩礼,交给女方母亲手上。女方今年一月底辞职待产,整个孕期,女方工作了四个月,男方工作一个月(男方辞工从外地到武汉后,发现女方怀孕辞职,说照顾女方),孕期男方过年在男方家,其他时间一直和女方在一起。同居期间在女方工作的地方待了两个月,在女方家待了五个月,在男方家待了两个月,同居期间,男方说我没工作,没钱,女方主动支付费用,吃饭,买衣服,购买生活用品,银行卡取现两万多,网上购物消费一万多,给男方转账一万多,期间男方父亲给男方打钱给我们办婚事和过日子的钱,男方把钱扣下来玩游戏,拿部分出来,给女方买早餐,逛街。怀孕最后一个女方手上只剩五千元,为小孩考虑,没有继续给钱男方,月子期间,由于一条男方老同学的短信,引起争执,男方动手打了女方,女方在他们家争吵,双方家长电话商量后让男方女方分开一段时间,男方送女方回娘家后,对女方说出门打工挣钱,在女方第一次打电话要求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时候,男方说女方自己偷跑回娘家的,你们女方家养孩子,跟男方家没关系,男方养,跟女方没关系后,当天再和男方联系,男方不接电话。一个多月后,男方突然跑到女方家门口,要求开门,女方怕男方打人,没有让男方进来,男方在门口与女方沟通时,提出三个条件,一,你跟不跟我过,二,孩子归你归我,三,十万彩礼退还。女方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花过的钱能不能追,给的彩礼能不能退?现在女方觉得男方跟女方在一起办酒席给彩礼是为了花女方手上的钱,因为男方给的彩礼一分没花,在女方妈妈那里存着。女方该如何保护孩子自己的利益?在男方提出这些要求后,女方家长与男方父亲联系,男方父亲说男方说的话不算数,第二天来女方家,质问女方,我的儿子就这样(在外面不清不楚的女人关系不用解释,花女方的钱理所应当,夫妻过日子,他说不管宝宝的话是气话,男方小孩子使性子。期间在和男方父亲沟通的时候发现男方爱撒谎),你能不能原谅他,你能不能跟他过?现在女方已经无路可走了,女方是否可以起诉?请律师朋友指条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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