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未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利债务进行分割的后续问题
更新时间:2017-09-26 10:12:45
问题描述:
男、女双方于2016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租赁一店面(个体工商户)做生意(经营者为男方),判决离婚时由于双方对该店面的财产情况各执己见,法院以无法确认为由不予处理。现在该店由男方单独经营,若干第三人起诉男女双方归还货款(婚姻存续期间的),女方怀疑系男方恶意串通第三人进行虚假诉讼,企图骗取女方的财产,考虑到这是一个无底洞,现在能否再次提起分割共同财产(店面及货物)、债权债务之诉?需要搜集哪些证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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