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1986年建有一幢一楼一底的房屋,有四儿。1991年原母亲过世,1994年父亲再婚(再婚母亲
更新时间:2017-09-19 20:27:35
问题描述:
我父亲于1986年建有一幢一楼一底的房屋,有四儿。1991年原母亲过世,1994年父亲再婚(再婚母亲哪边有三个儿子,但都没承担父母的生活费用)。2017年政府折迁这幢屋补偿约20万元全归父母所有,父母都70多岁。政府划160平方米的地面积,由父亲的四个儿子出资建房,父母住一套,其余房屋分配需不需要父母写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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