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发生意外,景区的责任,无意外险,请问如何申请赔偿?
更新时间:2017-09-22 01:04:24
问题描述:
8月份我和我爱人带着孩子在周洛龙潭风景区旅游,主要是看瀑布和小溪的,景区里也有若干戏水区。我们一直是按照景区门票后面的线路走,但到达了线路中的一个景点的时候,发现竟然是断头路,周围也没有任何警示牌,也没有任何栏杆扶手之类的保护措施,我们只能原路返回。返回大概十米的距离,我爱人踩在青苔上滑倒,直接滚到小溪里去了,整个头部一半的头皮撕裂、手指错位,后打了景区门票后面的电话,景区的工作人员把人送到了镇骨伤科医院进行救治。医院里的医生说,当地没有能检测头部受伤情况的设备,只能做简单缝合处理,建议我们向上级医院转院(当天的简单处理费用是景区出的)。第二天我们就直接转回长沙医院了,景区的工作人员没有出任何费用,因我考虑救人要紧,简单沟通后就要求他们写了一个情况说明给我,并盖了景区的公章,约好等我爱人出院后再处理这个事情。当时得知景区购买的保险已经过期,没续缴保费。我爱人后在长沙的医院住院近一个月才出院,出院时只是伤口闭合状态,痂都没掉,医生要求还需在家静养三个月到六个月,具体时间看伤口的恢复情况。我爱人的情况是在国企单位工作,有职工医保,工资一万多元,另有季度奖、年终奖,长期请假的话位置会被调整掉。请问我们现在可以要求景区做哪些方面的正当赔付?我们再去跟景区沟通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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