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预付款,少于预付款我就退给他,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请问店铺会还不能正常营业
更新时间:2017-09-12 15:19:26
问题描述:
我跟朋友一起开联营店,他提供店铺,承担店铺人工水电费租金费用,我负责供货;我们签了合同,规定他每次用现金提货(按照吊牌价的五折),付预付款,营业额他收,每月底对营业额进行分配(我0.55、他0.45)如果的话钱超过了预付款,他补给我,少于预付款我就退给他,我们之前规定店铺在盈利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就将负责所有库存,另外补给对方5万块,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走司法程序,请问店铺会还不能正常营业,我们的合同是三年?还有我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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