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主动承担两个孩子抚养问题并不要女方抚养费,并让父亲继续支付抚养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7-09-01 18:04:26
问题描述:
朋友离婚多年,当初主动承担两个孩子抚养问题并不要女方抚养费,现大孩9月9日满18岁小的还有两年满18,不满意父亲,女方让孩子对父亲提出变更监护权,并让父亲继续支付抚养费,或一次性给付每个孩子8-10万,没钱就卖房子(父亲在仲宫有一套房,在上海偏远地方有一居室),孩子说房子应该有他的份,并且想起走户口,但还想分得一部分老家的地和房子,请问这样合理吗?应怎样应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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