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和上个经营人签了一个转让合同。但是之后公司工资不给我了,我是否能通过劳务局要回我的工资
更新时间:2017-08-28 19:31:33
问题描述:
聂律师,您好。我今年年初从别人手中转了一个物流分公司,当时不太懂,也没有从总公司签合同,只是和上个经营人签了一个转让合同。干了大半年之后,合同到期了,公司说想继续干的话必须再交五万块钱,我一时生气冲动便扣押了总公司的代收款,刚好够我的押金。但是之后公司工资不给我了,说必须让我先交代收款再让签约人解除合同才行。但是我没有和公司签约,怕交了代收款对方不认账。我想问,这样情况下公司扣押我的工资属于违法吗,我是否能通过劳务局要回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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