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带等属于业主所有吗?违反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吗?业主应该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7-08-28 17:15:26
问题描述:
县人民政府与开发商于2002年签署协议,同意开发商管理整个市场。2005年后,市场商品房、商住楼陆陆续续有业主入住,市场内的门面、圩厂、菜市等逐渐繁荣。请问律师,市场内的公共设施、道路、绿化带等属于业主所有吗?开发商侵占绿化休闲地带转租给他人,违反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吗?业主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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