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孩子的妈妈,孩子判给我了,但是他们不同意我女儿到他们那里住,只给生活费每月400元和学费一半
更新时间:2017-08-25 17:22:2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孩子的妈妈,孩子判给我了,我在外地打工,孩子一年级到五年级一直跟我在外地民工学校读书,外地读不了初中,现在回老家读六年级,以便读初中,但在老家这孩孑无人照管,星期一到星期五可以住托管班,但星期六和星期日托管班不允许住,学校离我爸妈家很远,路上车又特多,很不安全。学校离她爷爷奶奶家很近,就几步之遥,但是他们不同意我女儿到他们那里住,说女儿判给我了,只给生活费每月400元和学费一半,其他一切与他们没关,他们真的可以不管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