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我们全家都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我们没有要政府的安置房,到之后的118万,其中的购房补贴
更新时间:2017-08-18 19:03:05
问题描述:
您好,1986年,我父亲在某某村,跟村上组织协商买了一缝地皮建房。2003年,我父亲又在桥头铺村(祖宅所在地)通过合法的建房程序建了一栋占地130平米,四层楼高的房子,建筑面积为800平米,合法面积为520平米,此栋房屋的建房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居住人口为5人。2006年,父亲因病去世。2008年,因政府修路拓宽,拆迁了买地建的那栋房子,由此我们全家都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我们没有要政府的安置房,因祖宅上还有一栋房子,采取的全货币安置。从08年至今,我们全家都居住在祖宅这栋房子里。现2017年,政府依据103号令政策征拆此栋房屋,由最开始的87万,到之后的118万,再到如今的136万,为最终金额。其中的购房补贴,项目部给我们的答复是怎么争取都没有的。我想请问一下,这种补偿是否合理,是否有依据?若是不合理,是否能通过法律取得合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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