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影响对方上班工作,本人并不想激怒对方,现对方到法院起诉本人,医药费,误工费,请问此事我该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17-08-17 16:44:11
问题描述:
您好 付律师 楼上租户喝酒后夜里2点砸楼板,把我家孩子吵醒,我上去理论,造到辱骂,双方打起来,我先动的手,我用楼道一木棍打致对方轻微伤,受伤为右胳膊肩膀以下三角肌处软组织拉伤,对方打了我一拳,推搡我几下,后对方报警,协商无果,派出所说此伤为轻微,并不影响对方上班工作,后打听对方有神经病史,为了孩子及家人安全考虑,本人并不想激怒对方,现对方到法院起诉本人,要求赔付检查费,医药费,误工费,1万余元,请问此事我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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