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则续签租赁合同。如终止合同,甲方在终止合同当日无息反还乙方。
更新时间:2017-08-16 14:11:04
问题描述:
您好,我刚租房五天不想租了,交了三个月的房租4800元,额外又交了2000元押金,租房第二条:该房屋租赁期间共12个月,自2017年8月10日起至2018年8月9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押金栏上写着:如终止合同,乙方无违约责任,甲方在终止合同当日无息反还乙方。您帮我看看能退回房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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