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企业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企业未主动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这时劳动者是否还能以三年未与企业签订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17-08-10 17:01:58
问题描述:
劳动者与企业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企业未主动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企业工作,直到三年后企业搬家,虽然企业提出可以提供班车,但企业搬家的地址距离劳动者过远,因此劳动者不愿继续在企业工作。企业提前三十天口头(未书面)告知搬家决定,劳动者决定不再继续在企业工作,是否能获得经济赔偿;这时劳动者是否还能以三年未与企业签订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向企业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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