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意见》对已经股改完的企业适用吗
更新时间:2017-08-14 13:20:30
问题描述:
2016年国资委发布《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意见》,但我们公司2015年完成了股改。《意见》中有些规定我们公司不太符合,那么公司还需要根据意见进行股权合规性调整吗?《意见》是否对已完成股改的公司适用?还是说只适用于它发布后的股改公司?
如果有溯及力,适用的话,那岂不是会有很多之前股改的公司(比如90几年或2000年以后的一大批)都得重新调整股权合规性,动静会很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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