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租了一间房子,合同上是这样写的,写明租赁时间为三年(2015年10月10日20
更新时间:2017-08-14 08:30:11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2015年租了一间房子,合同上是这样写的,写明租赁时间为三年(2015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0日),租金每年4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房东要求在我每年10月10日前缴纳租金,如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租房,他有权收回房屋,另行安排;合同最后写了双方不得有意违约,否则违约方负责赔偿一万元违约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只租了一年并且缴清费用,以后不租了会存在违约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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